关于加强对福建代表处管理的通知 世界江氏经贸文化发展促进总会福建代表处:
为全面了解我会驻福建代表处(以下简称福建代表处)的整体情况,进一步加强监管力度,促进福建代表处的规范运作和功能的有效发挥,现就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 福建代表处要认真学习和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依法开展活动,在海外疫情缓解后,总会决定福建代表处增补三位代表和任命新的财务人员,加强福建代表处的管理力量;
二、 福建代表处应认真接受境内业务主管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管机关的监管,加强对辖内代表处的日常管理工作,督促财务人员做好财务月报和每月及时向税务部门申报税务工作并将责任落实到人;
三、 福建代表处依据《境内管理法》及时做好每年的财务审计、活动计划、年终总结等相关规定,并在时间节点内完成;
四、 福建代表处应严格按照《境内管理法》规定,不能以福建代表处的名义发展会员,接受任何形式的捐款,不能以福建代表处的名义开展宗亲联谊活动,所有的活动,福建代表处应按照主管机关审批的活动项目进行;
五、 建立福建代表处的有关管理信息定期报告制度,请福建代表处至少每半年一次将辖内代表处的运作和管理情况书面报告总会。日常管理中发现重要情况和问题,应及时报告。
六、 本通知对外公开并在微信公众号公布。
特此通知
世界江氏经贸文化发展促进总会
二○二一年八月二日
主送:福建代表处。
抄送:会长、各副会长、各部门负责人。
总会联系邮箱:world567899@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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